组织卖淫罪成功辩护为协助组织卖淫罪
来源:周鑫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7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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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,被告人冯某被都江堰检察院以组织卖淫罪批准逮捕。冯某家人遂委托我为其辩护律师。通过依法会见被告人,以及仔细查阅案件卷宗,我发现冯某不足以构成组织卖淫罪,可为其做最轻辩护。后经几次会见被告人,被告人坚持认为他没有犯罪,要求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。虽然结合案件卷宗,我经过反复思量,认为无罪辩护成功概率极低,但因当事人坚持,最为其委托人我最终在庭上做了无罪辩护,但巧妙地准备了辩护词,争取在无罪辩护难以成功的情况下能减轻被告罪名性质。最终,法院确实没有认可无罪辩护,但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将冯某定罪1年4个月。冯某本人及其家人均对该判决结果表示满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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